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与《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我们认为,这可以看作是《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6.05)在光电建筑领域应用的明确。
《暂行办法》惠及大多数光伏电池制造企业,我们认为,其强调的是系统整体的集约,可并网的分布式电源,但是并没有倾向于薄膜电池,系统性价比与业主选择是关键所在。
《暂行办法》指出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应用的示范推广。我们由2009 年中央财政预算推算,初期的补贴资金数额有限。
各相关部门控制着示范项目的补贴额度与审批速度。在财政部用于可再生能源的资金充裕时,不排除某个时间段内大量示范项目获批的可能性,同时,也不排除地方出台优惠的上网电价方案和补贴政策。
根据《暂行办法》的补助标准(20 元/Wp),对比当前50 元/Wp 的系统成本,补贴是相当诱人的,可以测算出理论的补贴后光伏发电成本大约为0.8-1.25/千瓦时,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由于补贴资金的存在,系统建设成本显著下降,因而,我们认为,一旦并网,上网电价的制定也会考虑补贴资金的影响,上网电价最终会与补贴存在联动关系
如果按照可再生能源专项基金 30-35 亿的规模计算,即便全部用于光电建筑,新增装机量为150-175MW,仅占国内光伏组件企业的产量的不足10%,因而,对光伏组件企业的业绩推动是极为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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