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市举行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秸秆禁烧的考核验收办法。今年全市将以行政村为单位分批推进,建设不少于25个秸秆气化炉整村推广示范点。
镇江市年产农作物秸秆170万吨左右,真正被利用的还不到50%。会议要求,全市各地积极行动,对秸秆综合利用进行科学规划,着眼于建立集还田、造粒、气化等为一体的多元化秸秆利用格局:重点推进工业化造粒,目前已由农机公司先行组建了生物燃料公司,负责全市秸秆造粒点秸秆颗粒向大中型企业销售,并扶持建设不少于25个秸秆造粒加工点;整村推进气化炉技术,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不少于25个示范推广点;建设6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目前具体落实在新区、润州、丹徒、丹阳、扬中,并已争取到省级立项,每处投资200余万元,省级补助100万元;稳步推进机械化还田,计划实现秸秆机械化还田173万亩次。
针对秸秆焚烧难题,市环保部门推出加强禁烧工作的考核验收办法,明确对焚烧现象严重的建制村罚款2万元;禁烧期间,一次发现3处以上农作物秸秆着火点的或累计发现10个以上着火点的,由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所属镇、街办处以罚款2万元。其中,享受财政补贴的要追缴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