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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光伏招标定价惹争论 英利称0.69元不赔不赚

日期:2009-07-09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陆宇

国际新能源网

2009
07/0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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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敦煌光伏 英利

    敦煌10兆瓦发电项目招标虽已尘埃落定,但这只是拉开了国家级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特许权招标的帷幕。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其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而此次的敦煌项目却采用了特许权招标,即主要由市场机制定价的办法,似乎与上述法规不符。

  为什么要选择后者,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对记者说,“这是实践的选择,通过前一阶段特许权招标的风力发电和政府定价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经验,我们认为由市场发现价格,由市场确定政府补贴额度,有利于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广大新能源企业是如何看待此次招标结果的呢?

  英利首席战略官马学禄对记者谈了对此次招标的切身感受,“我认为这次特许权招标是成功的,谁中标并不重要,英利不会介意,重要的是它打破了人们心目中光伏发电成本高不可攀的误区,摸清了行业的平均水平。特许权招标方式是广大企业乐于接受的定价原则和方法。”

  英利公司此次投出0.69元/度的第一标,现在中标价格1.09元/度业已敲定。对于这个直接由特许权招标产生的价格,企业界众说纷纭。

  阿特斯太阳能公司总裁瞿晓铧说,“当时阿特斯与国电集团的联合体考虑了保本微利,报价1.43元/千瓦时,这个价格是当时13个标的中点。我不便对同行作出评价,但我还是希望行业能够永续经营,而不是跑马圈地。”

  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太阳能项目开发办主任郑玉文认为,“目前光伏组件从原来总成本的70%-80%下降到50%-60%,上网电价定在1.5元/度最为合适。”

  可以看出,阿特斯和大唐的观点是特许权招标方式存在缺陷,容易造成企业间的恶性竞争,中标后也是做亏本买卖,不利于新能源产业的持续发展。

  对于投标和中标价格,马学禄做了解释,他对记者说,“0.69元/度不赔不赚,因为我们投标时考虑的是期货价格。因为该项目建成投产还有一段时间,而该企业新的生产线将在今年内建成,届时其生产成本会大幅降低。预计到2012年,一些特别优秀的公司将会达到1元/度的发电成本,但这并不代表整个行业的水平。标杆电价的制定应该考虑全行业成本的正态分布,取大多数企业的成本点,既能够保证优势企业的回报率,又有助于刺激暂时落后企业的技术进步。”

  据记者了解,发改委价格司和能源局就太阳能光伏上网电价机制现已达成一致,接下来的项目均采取由市场发现价格的特许权招标模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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