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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价将“跟风”出台 费用分摊扑朔迷离

日期:2009-08-14    来源:中投顾问  作者:中投顾问

国际新能源网

2009
08/1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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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

    8月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报告称下一步,将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研究制定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完善生物质发电价格机制。8月5日,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称,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有望于近期出台。统一的标杆电价将参照最近批准的甘肃省敦煌市10兆瓦太阳能电厂项目,即每千瓦时人民币1.09元的基准,但应该会高于该价格。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首席研究员姜谦指出,虽然到目前为止,关于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的一系列说法还停留在传闻阶段,但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此前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由于风电和光伏发电的种种关联性,预计光伏上网电价不仅将在时间上“跟风”出台,而且在内容上也会或多或少地“跟风”。

  但姜谦同时指出,光伏产业在某些方面确实需要“跟风”,但由于光伏发电目前的成本不仅远高于火电等传统发电方式,就连跟风电相比,也是高出不少。如果光伏上网电价继续实行类似风电的费用分摊制度,怎样分摊?分摊费用从何而来?将是监管部门不得不考虑的一大问题。

  《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指出,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以2008年为例,该年全国发电量34334亿千瓦时,除去农业等领域的用电,以每度电征收2厘钱来计算,2008年我国从全国电网中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约为60亿元。如果光伏上网电价中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也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来解决,那么60亿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将远远不够。

  不过姜谦认为,这一问题国家监管部门或许早已看出,例证是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梁志鹏近日透露,我国光伏发电尚处适度发展阶段,暂不搞远距离输送。两三年之内发电规模可达100多万千瓦,占2008年国内光伏产能的三分之一左右。这或许意味着在成本相对依然高企,电网设备依然落后的状况下,我国将适当放慢光伏产业的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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