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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积极采取六大政策措施 推进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

日期:2009-11-1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中国环境报

国际新能源网

2009
11/1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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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节能减排 气候变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在日前开幕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09年年会上表示,“十一五”前3年,我国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10.1%,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累计分别下降8.95%和6.61%;2009年上半年,单位GDP的能耗又下降3.35%,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分别减排5.4%和2.46%。“十一五”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解振华详细介绍了我国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六大政策措施。一是淘汰落后产能。2006年~2008年,我国淘汰落后的炼铁产能6059万吨、炼钢产能4347万吨、水泥产能1.4亿吨、焦炭产能6445万吨;到2009年上半年,已关停小火电机组5407万千瓦,提前一年半完成了“十一五”关停5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任务。二是优化能源结构。截至200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已达2.5亿吨标准煤,水电装机容量、核电在建规模、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和太阳能生产能力等均居世界第一。三是推动技术进步。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攻克一批促进节能减排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环境治理工程;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和环保服务市场。四是增加森林碳汇。积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草原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与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林业作为温室气体汇的能力。近5年来,中国森林蓄积量以每年近1亿立方米的速度在增长,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14%提高到20%,人工造林保存面积居世界第一。五是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实行耗能产品最低能效标准,扩大强制性能效标识的实施范围;切实抓好电力、钢铁等重点耗能企业以及建筑、交通行业和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加强了重点耗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对重点污染源实施了在线监测,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不同模式循环经济的典型经验。六是完善政策机制。设立节能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节能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合同能源管理等。对开展节能、发展循环经济和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采取了减税免税政策;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工程,实行“以奖促治“政策,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对生态保护任务艰巨的地区,研究实行生态补偿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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