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前身是中国太阳能学会,于1979年9月26日在西安宣告成立。30年来学会共经历了8届理事会,很多老同志、老前辈为学会的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
学会成立的前10年是学会开拓创新的10年,成立之初就得到了原国家科委的支持,当时科委主持能源政策研究的领导同志向中央提出13条能源建议,就富有远见地将可再生能源纳入建议之中,在可再生能源研发和利用示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而具体的工作很多都依托中国太阳能学会开展。
学会克服了初期财力短缺和人才不足的影响,相继主办了中国第一次太阳能学术交流活动,中国第一个太阳能国际展览,中国第一个太阳能科普知识宣讲团,中国第一本太阳能学术刊物《太阳能学报》等等。中国太阳能学会也是第一批加入国际太阳能学术组织的社团机构之一。1980年加入国际太阳能学会,并于2007年成功举办国际太阳能学会的世界大会。太阳能学会也是最早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的社团之一。相继与西藏、新疆、甘肃和青海等省、自治区提供太阳能开发利用方面的调研及咨询服务。
学会的第二个10年是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学会工作改革和发展的10年。这个时期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黄金1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由科研工作向产业化迈进,国家开始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规划。这个时期,我国太阳能集热器保有量由1989年的150万m2增加到1999年的2000万m2,风电装机容量由1989年底的1.5万千瓦增加到1999年的26万千瓦。太阳能电池生产量由1989年的0.5兆瓦增加到1999年底的2.7兆瓦。
这一时期,学会一方面配合国家的“八五”和“九五”科技攻关计划开展活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同时,根据当时国家提出的在局部地区试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方针,在原国家计委的支持下,与地方政府开展紧密合作,于1991年在西藏自治区实施了旨在促进当地太阳能发展的“阳光计划”,协助自治区政府成立了西藏太阳能研究示范中心,受到了政府和国内外媒体的一致好评。西藏“阳光计划”的实施是学会从提出政策建议开始,进而开展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推进学会工作改革的一次大胆尝试,也是将学会工作与地方政府工作紧密结合的尝试,成为中国科协所大力提倡的学会向纵深发展的典范。
学会的第三个10年是伴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入法制化和规模化阶段、学会进一步发挥作用的10年。截至2008年底,我国的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到1.3亿m2,风电装机容量突破1200万千瓦,今年更达到2000万千瓦。太阳能电池产量突破2600兆瓦。
这个时期,学会一方面在促成国家制定出台《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2007年)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找准了“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的“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学会的一个主要工作是促进学术交流,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产业,培育和创造学术交流的精品,逐步形成了如全国太阳能光伏年会、国际风能大会、世界氢能大会等一大批质量好、水平高的会议。另一项主要工作是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有关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法规及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加强为地方服务,促进地方政府与投融资相结合,与人才引进相结合的工作,促进了可再生能源在地方的发展。
新形势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为国家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为企业的升级进步提供服务。目前,学会下设了10个专业委员会。特别是去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形势下,面对可再生能源在国内发展的挑战,学会与企业共同制定一系列应对措施。同时,加强与兄弟协会的互助合作,开展一系列应对挑战的交流与合作。
近年来随着形势发展,学会与时俱进,增设了氢能和天然气水合物专委会,不断扩大自身科研和服务规模。未来,希望在有关领导部门的继续支持下,期待学会的发展取得更大的进步,为中国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