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市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备招标
乐清市市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经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计设计[2001]227号文批准建设,并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总规模16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为8万吨/日,总投资约为32880万元人民币,污水处理厂分二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规模4万吨/日,计划于 2007 年建成。现就下述合同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商。
标段Ⅰ、潜水泵、搅拌器、机械格栅、旋流沉砂设备、周边传动刮泥机、闸门、堰门、离心式污泥脱水一体机。
标段Ⅱ、工艺管道(球墨铸铁管道和管件)。
标段Ⅲ、自控系统工程和仪表。
资格条件:
标段Ⅰ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做过三个及以上4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业绩,并能够生产上述其中5类及以上主要工艺设备的制造商。
标段Ⅱ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的制造商。
标段Ⅲ自控系统工程资格要求: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报名还需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书及其“三类人员”B类证书。
电话:010-51953574 51953670 联系人:朱军 叶涛 1336655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