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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要重视规模化培育

日期:2007-03-16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作者:国家林业局网站

国际新能源网

2007
03/16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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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业 生物质 能源 发展 规模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林科院首席科学家王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扩大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并强调要重视四个方面的问题。
   
   王涛说,我国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有许多优点:不与农争地,不与人争粮;能够可持续利用,实现产业与生态共赢;可以加速造林绿化,推进生态建设;可以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同时我国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有很大潜力和优势:现有900多万公顷木本油料林和薪炭林,加上抚育间伐材等,每年可提供的生物量3亿吨以上,可替代2亿吨标准煤,可减少目前1/10的化石能源消耗;可供规模开发的油料树种有30多种,开发生物柴油等前景广阔;还有5400多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近1亿公顷盐碱地和沙地,能够用于培育能源林。
   
   王涛说,林业生物质能源培育开发是一个新的领域,虽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目前普遍存在认识不足、基础薄弱、工作体系不健全、开发技术不成熟、相关政策标准等保障措施不配套等问题。特别是良种选育、资源培育、转化利用、技术研究薄弱。
   
   王涛建议:一是把规模化培育和清洁生产放在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突出位置。针对我国适宜培育能源林的宜林荒山荒地和边际性土地资源广阔的实际,根据土地资源现状和开发利用情况,超前谋划,尽早安排,并结合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能源林基地,解决我国现有能源林比较分散的问题。在原料生产过程中要预防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林地肥力下降等土地退化现象。在开发生产过程中要优化工艺、完善技术,净化排放物,减少环境污染。
    
   二是制定扶持政策,形成发展机制。国家应在投资、价格和税收等方面支持一批新能源骨干企业的发展,培植以企业为主体的林业生物质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国家应给予必要的专项资金,扶持能源林的定向培育,对开发利用林木生物质能源实行贷款财政贴息和税收减免政策,鼓励企业和民营资本进入林业生物质能源领域。各地也应抓紧制定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
   
   三是加强科技研发与创新,促进开发利用。重点是利用先进的生物技术选育高抗逆、速生、高产的新品种;建立能源林示范基地,研究栽培工艺和生产开发技术;进行提炼工艺、理化和燃料特性及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加快建立国家级的质量监测系统,抓好产品研发与生产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加强技术监督和市场管理。加快推广应用基本成熟的林业生物质能源技术;结合示范建设,研究促进资源培育和生产开发技术的创新;加快木质纤维素转化燃料乙醇技术的研发。积极推动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国际合作,增强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是加强林业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组织、指导和协调。把林业生物质能源工作放到林业全局中统筹安排,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管理体系,加强领导,配备人员,保证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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