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消息,全国人大代表黄鸣建议加强新能源产业的布局和监管,遏制地方为获得财政补贴盲目发展新能源的势头;尽快出台《住房保障法》,建立更有公信力和执行力的住房保障体系。
加强新能源产业布局的监管
黄鸣认为目前新能源的布局存在两个极端问题,一方面是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坚持传统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对新能源建设认识不到位、支持力度不够;一方面,由于推广新能源可以获得财政补贴这一利益驱动,地方盲目发展新能源的势头。
“由于推广新能源可以获得财政补贴这一利益驱动,各级政府又缺乏新能源监督管理机构,新能源研发、示范和推广缺乏行政指导、协调和监督,致使企业不考虑运行成本和收益,盲目发展新能源的势头。”黄鸣表示。
黄鸣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光照不充分,却盲目推广光伏发电;一些地方风力资源不足,却想大力发展风力发电;一些有条件研发新能源装备的地区,并不一定适合推广利用该新能源,却片面强调研发与应用一体化。
“要加强新能源产业的布局和监管。”他建议,在监管层面,考虑在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发改、科技等部门成立新能源监督管理机构,协调、监督全国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新能源研发、示范和推广工作;在市场层面,通过政策引导、经济激励等措施,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开发和推广领域;在社会层面,通过消费补贴等手段,使消费者参与新能源的消费,购买新能源企业的债券和股票。
同时,他还提出目前国内还没有把各种能源的经济成本和环境成本进行综合核算的机制,建议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机制和评估制度,避免综合效益低下的项目盲目上马,而综合效益好的项目难以实施。
建议尽快颁布住房保障法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了我国住房保障的总体框架和相关制度设计,形成了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在此背景之下,全国人大代表黄鸣建议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
“在给住房保障立法上,我们不妨向日本学习。” 黄鸣表示,日本首都东京大约有1300万人,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但东京基本做到了人人有房住,因为为缓解住房难,日本政府于1951年6月起颁布实施《公营住宅法》。
据悉,日本公租房由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并在随后迅速发展。《公营住宅法》至今已修改了14次,但是该法“以低廉房租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者提供住宅”的宗旨始终未变。
根据该法,房源可以通过政府自建、购买、租借等方式提供。国家要对地方政府的公营住宅事业提供财政、金融和技术上的支持。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自建、购买和租借公营住宅可提供除去土地费用一半的资助,翻建住宅可补贴三分之一的费用。
“建议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一部富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法》,建立起一个更科学、更规范、更公正,更有公信力和执行力的住房保障体系。”黄鸣同时还建议,随着保障住房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应该考虑使用节能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