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目前,南宁市已落实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为113个,已完成申报的两批示范项目共16项,确认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共计2062.22万元 。这是记者从27日举行的南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汇报会获得的消息。
2010年8月,南宁市获准列入国家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并获得了8000万元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全面拉开了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系统化推广的新格局,目前,南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主要是以浅层地能应用为主,以太阳能光热为辅。为了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全市的应用,南宁市同时落实8000万元配套资金,对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给予奖励或补助,范围包括居住、办公、酒店、商场、影院、学校等民用建筑,根据节能效果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奖励。
具体补助标准为:浅层地能利用按示范程度补助资金25元至30元/平方米,浅层地能制冷、供热系统按示范程度补助资金50元至70元/平方米,地源热泵与太阳能光热耦合系统补助资金35元/平方米,土壤源冷却塔耦合系统补助资金50元/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利用补助资金12元至18元/平方米,但补助金额最高不大于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部分投资的50% 。补助金额按照前期评审通过拨付60%、后期验收合格后40%的比例拨付。
2011年7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第一批示范项目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楼、外科楼,南宁喜相逢大酒店等第一批5个项目具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条件,所采用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科学合理,符合示范项目申报要求。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第一批示范项目将获补助资金共522.3263万元。此外,广西融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质仙葫住宅小区5#至12#楼 、南宁铁路局凤岭职工住宅小区等第二批共计11个示范项目也完成申报工作,并于近日通过专家评审,已上报领导小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