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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确定各省减排指标 以地方GDP增量算减排潜力

日期:2011-10-27    来源:人民网  作者:王硕

国际新能源网

2011
10/2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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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保部 减排指标 GDP

    “对于如何给出各省(区、市)的减排指标环保部的做法是‘两上两下’”。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副司长刘炳江介绍说。刘炳江长期从事污染控制和污染减排工作,目前是国家污染减排监督管理项目的负责人。

  刘炳江解释说,减排指标的确定首先是让地方报数,当地的经济发展是多少,可能的新增量是多少,产业结构是什么样。地方报数,环保部根据地方报数和国家宏观规划数据计算减排潜力,给出一个比例,地方去研究,再报,环保部再研究。

  减排潜力的计算,首先依据各省GDP增量。各省GDP增量都是按各省人代会通过的数,GDP增多少,能源消耗量增多少自然有规律,一算就知道能源消费总量是多少,煤炭、油各占多少,据此得出每个省的减排潜力。

  但减排潜力只是单纯地从技术上测算这一地区可达到的最大减排潜力,并不是这一地区的减排指标。之后,环保部根据各地测算出现的问题,统一确定某一地区的减排潜力转化为减排指标的比例。通常环境好的,减排潜力转化为减排指标的比例低;环境不好的,减排潜力转化为减排指标的比例则高。

  我国污染的程度,基本可分为东中西,一般情况下越往西污染越轻,因此转化比例也不同。东部地区环境相对较差,污染压力较大,因此,转化的比例、要求也较大,基本上减排潜力的90%~95%都要转化为减排指标。中部地区转化比例大概在85%,西部地区为75%。

  对减排潜力的估算,地方的计算如果和环保部有出入,可拿出数据依据予以纠正。但减排潜力转化为减排量的比例定了,比如中部地区85%的比例定了,就不会改变,不再有讨价还价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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