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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分布式能源产业政策亟须跟进

日期:2012-01-11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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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01/1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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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分布式能源 产业 并网

    欧盟分布式能源发展的现状与广阔前景是政策激励的结果。借鉴其经验,中国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激励政策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还应具体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应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鼓励和补贴政策。欧盟的激励政策具体,享受补贴的企业、消费者,补贴的额度、期限都有明确的规定。反观中国近年来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策法规,但其中条款大多只是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配套的鼓励和补贴政策很少,可操作性不强。如在《指导意见》中也提出了要给予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定的投资奖励或贴息,要求符合《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要求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要求供气企业给予价格折让的条款。建议切中要害,关键是涉及面广,落实难度较大。 

    目前,实施降低分布式能源单位投资水平的政策就十分紧迫。据有关资料,上海地区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原动机购置费占项目总投资的70%以上,全部依靠进口,进口税费占购置费的30%左右。从目前投产的分布式能源项目总体来看,一般每kW投资高达15000~18000元,投资回收期限普遍高于10年。应着力采取减免相关进口税费的政策,否则对投资者的市场吸引力难以扩大。

    加大技术投入,重视技术集成创新。实际上前面阐述的欧盟扶持性政策中很多都是对企业、科研机构开发分布式能源技术的资金支持。中国引入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展项目建设也就几年的时间,几乎没有核心技术,装备上90%以上靠进口,10%不到的非进口机组中关键部件也依赖国外。因此,必须加大技术投入,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建立有效的研制和发展机制,加强核心技术研究与验证,促进成果转化,加大分布式能源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紧密跟踪世界前沿技术发展,加强交流合作,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在加强自主创新的同时,要重视引进技术的集成创新,这不仅包括改进设备,而且要做好系统拓扑结构和参数优化,以热力学分析、系统集成优化为切入点,改变高能低用的不合理用能模式,实现“温度对口、梯级利用”的科学用能原理。

    培育高度专业化的行业咨询设计队伍。分布式能源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中国要迅速赶上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形成一定的规模就必须建设一支高度专业化的行业咨询设计队伍,否则可能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在设计建设过程中,如果设备配置不合理,运行模式不合理,极有可能出现节能、环保效果不显著的问题。

    另外,在电力并网但不上网的原则下(即使允许上网,在现行的价格体系下,中小型天然气冷热电联供系统也不具有任何优势),为了保证中小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的经济性,往往需要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现场周边的市政条件。知晓供应范围的建筑的各季节典型日的逐时冷、热、电负荷特性以及发电机组的特性进行分析。目前国内的很多设计部门还不能达到这一要求。因而中小型燃气分布式能源站不同于常规的热电厂或一般建筑的热力站,一般的电力设计院与工业设计院都有经验不足的问题,建议各级政府应大力支持发展具有专业人才的能源服务公司、工程公司或设计咨询公司,制定相关的规程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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