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等的普及,日本政府将讨论面向可再生能源企业推出公司债发行优惠制度。如果发行主体陷于经营危机,规定公司债将比没有特定抵押物和担保的一般债权优先偿还,使得投资者能够安心购买。
根据《电气事业法》,电力公司已适用于该优惠制度。如果修订该法案,使经营发电业务的可再生能源企业也适用这一优惠措施,则有助于企业筹措资金用于设备投资。包括放宽可再生能源发电地点的选址限制、减轻利用电力公司输电网的负担等,具体措施将在政府能源和环境会议上等进行讨论。
日期:2012-01-17 来源:中化新网 作者:中化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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