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能源动力澄清,指一名独立第三方作为申索人,於5月10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将公司清盘。申请宣称,公司因为一笔於2009年1月由申索人借予公司的贷款而欠申索人总额189万元。而申索人要求下,公司未能偿还该欠款。因此申请将公司清盘。
中国新能源动力澄清,该贷款乃由一名公司前附属子公司之高级管理层介绍给公司,而公司已於2009年12月将款项支付予该名高级管理层着其付还申索人以清还贷款。
公司就此事现正向前管理层查询并寻求法律意见。董事认为因该欠款并非重大数额,该申请不会导致公司清盘。董事亦认为该申请对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