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能源网 » 新能源要闻 » 中国新能源要闻 » 正文

山东:12层以上楼房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

日期:2013-02-17    来源:人民网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新能源网

2013
02/17
14:30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山东 太阳能 光热系统

    国际能源网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通报,去年山东省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780个,建筑面积2506.65万平米,完成全年任务总量的156.67%。今年山东省将继续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并提出12层以上建筑推广和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

  早在2009年,山东省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山东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

  山东省去年出台,今年3月1日施行的《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再次强调,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据了解,2013年山东省将继续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建筑领域的应用,符合条件的项目将全部同步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有条件的县市,也将在12层以上建筑中推广和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

返回 国际新能源网 首页

新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