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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推动个人购买新能源车

日期:2013-11-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新能源网

2013
11/0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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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上海 新能源车

    国际新能源网讯:上海市政府日前正式出台《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以下简称《计划》),首次以专项行动计划的方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计划》明确,到2017年,上海市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据上海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启洲介绍,近年来,上海市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取得了积极成效。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3项传统指标呈明显改善趋势,2012年年均浓度分别较2007年下降58%、15%和19%。但以细颗粒物为代表的复合型、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空气质量与市民感受和期盼有较大差距。

    从去年年底开始,上海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专题研究,在广泛听取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委办局、区县政府、企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计划》。

    根据污染来源和相应防控措施的可行性分析,《计划》从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农业、社会生活等六大领域和组织落实、法规标准、执法监控、政策引导、科技支撑、社会动员六大保障方面,明确了187项任务措施。

    在备受关注的交通领域,上海市将坚持公交优先战略,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交通出行比重;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和使用强度。上海市将继续坚持新增机动车额度总量调控措施,鼓励绿色出行,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上海市提出,鼓励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同时,上海市还将提前实施新车排放标准。2013年底前,轻型汽油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的重型柴油车实施国Ⅴ排放标准,全市供应国Ⅴ汽、柴油;2015年,实施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新车国Ⅴ标准,同步配套供应相应标准的油品。

    上海市提出,2014年7月起,禁止无绿标车辆在外环线及以内区域行驶。到2015年,完成剩余18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

    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上海将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年度考核评估。加快出台一批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坚持依法行政、铁腕执法和责任追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同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和环保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吴启洲表示,《计划》实施的关键还在于公众参与,对于居民来说,改善空气质量,可以从“我”做起,如绿色出行、使用绿色低碳产品、提倡绿色装修、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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