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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美国产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双反税

日期:2014-01-21    来源:人民网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新能源网

2014
01/2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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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太阳能 多晶硅

    商务部网站20日发布了对进口太阳能多晶硅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对原产于韩国的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公告,对自美国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补贴税率为0%至2.1%,反倾销税率为53.3%至57%,而对韩国公司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2.4%至48.7%。根据公告,前述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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