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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秸秆禁烧较上年增幅超138%

日期:2014-12-14    来源:法制网  作者: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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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12/14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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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全国 秸秆禁烧

   环保部的最新通报称,本年度秸秆禁烧全国集中执法检查于11月20日结束,据卫星遥感监测和各地现场巡查检查结果,对北京大气产生重要影响的河北省发现了6个焚烧火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7个;而北京市本身的火点数却增加3个。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今年11月1日至20日全国秸秆禁烧情况。他说,据卫星遥感监测和各地现场巡查检查结果,11月1日至20日在上海、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11省(区、市)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在其他19省(区、市)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541个(剔出卫星误判火点,不含云覆盖下火点),较2013年同比增加314个,增幅为138.3%。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11月1日至20日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分布情况看,火点最多的省是黑龙江213个、辽宁172个、吉林76个、内蒙古23个。其中辽宁等10省(区)火点数较2013年同比有所增加,辽宁增加161个、黑龙江增加157个、吉林增加62个。火点减少最多的省(区)是,安徽等8省(区)火点数较2013年同比有所减少,安徽减少20个,河北、江西各减少17个。

    这位负责人说,从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强度看,平均每千公顷耕地面积火点强度排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辽宁0.042个、黑龙江0.018个、吉林0.014个、北京0.013个、天津0.007个。

    “2014年秋季,部分地区出现了秸秆焚烧火点反弹,部分地区秸秆禁烧的成果得以巩固。”这位负责人说,山东省淄博市安排1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并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焚烧秸秆的通告》,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焚烧秸秆。

    环保部强调,按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1条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国务院颁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已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范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防止违法焚烧秸秆出现反弹,切实履行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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