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石家庄市工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罐装液化气质量抽检。此次抽检共计46组,不合格28组,结果显示市场上很多罐装液化气仍然存在添加二甲醚的情况。
石家庄市工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经销单位立案处理。本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日期:2014-12-16 来源:生意社 作者:生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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