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河南森源电气200兆瓦光伏电站因为违规选址黄河滩区,被兰考黄河河务局勒令紧急叫停消息。兰考黄河河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黄河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黄河滩区内的开发项目,规划建设前必须进行河道安全影响评估审查。相关光伏发电站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规项目,河务部门发现后已紧急叫停。
据记者了解,该项目已获得土地、气象、环评、备案、电网接入等相关审批。200兆瓦项目占地面积超过5000亩、投资高达20亿。不仅如此,此前森源电气与洛阳市政府签订3吉瓦光伏电站投资协议。森源电气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投资约300亿元,用3-5年时间,在洛阳市境内建设3吉瓦电站。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河务部管理部门,本地兴建如此浩大工程,不可能视而不见任其发展,开工建设后才在勒令停止,涉嫌故意钓鱼招商现象。如此案例在内蒙、青海都出现过。企业往往补交高额费用后才获得相关手续,得以继续施工建设,很少有真正拆除的项目。而此事件也呈现了河南光伏电站市场的不确定性。
国家能源局在2015年3月份下达了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规定所有省份需在2015年4月底将国家下达的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分配到企业,截至目前陕西、山西、河北、云南、安徽、山东等相继出台光伏电站相关指标分配名单,记者在第一时间拿到了河南省发改委报送国家能源局2015年光伏项目建设计划。从名单中不难看出;
一、明确规模指标:光伏电站名录分为三类,一类为2015年建设指标总计620兆瓦,国家下达河南省建设指标为600兆瓦。二类为以往年转接项目总计590兆瓦。三类为备选项目为629.9兆瓦。
二、规模指标超额:2014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责任目标管理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4〕1812号),文件明确规定纳入河南2014年规模建设指标分为三类:光伏电站1141兆瓦;可参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0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23兆瓦;总纳入建设规模超过2吉瓦。为什么国家下达河南2014年建设规模指标为750兆瓦,却出了将近2G瓦的名单呢?记者查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通知豫发改能源〔2014〕626号文件指出河南省建设光伏项目不受国家规模指标限制且谁先建成谁先并网。这样的政策推出后对整个光伏行业的影响比较大,导致大量的光伏企业来河南开发光伏项目,结果却发现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这样的政策遇到的阻力不小。
三、重复使用指标:在名单中列入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计划的总共27个项目,其中15个项目均为豫发改能源〔2014〕1812号名单中转接的项目,这些项目均出现在2014年建设规模指标范围内,且均为光伏行业知名企业比如;中广核、中建材、协鑫、英利、晶科、振发从名单中可以看出这些项目在2014根本就没开工建设,河南省不受国家规模指标控制的政策不攻自破,记者亲自走访了几家比较知名光伏行业的开发商发现并没有开工建设。且大部分项目又重新被列入2015年项目建设中,这样就重复使用国家下达河南省建设指标。这些行业大佬在这样的政策下都没法启动项目建设,其他项目业主建设速度及开工情况也可想而知。
在以往年限转接的项目中记者发现,这些项目理论上来说应该是由2014年申报的项目转接过来的,但名单中却出现2015年新备案的项目,上面的开工时间却是2014年,这样的速度任何一个单位也做不到。
四、灵活使用指标;在目录中有备选方案指标,在2014年和2015年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的或者因为某种条件没开工建设的直接由备选项目顶替,这样就避免国家给予的指标被一些没有实力的单位占着指标却迟迟不予开工,这样的现象在西部每年都有发生。
五、截止目前记者查阅了河南省备案系统中光伏电站的备案项目,备案系统中备案的项目很多,但大部分项目在2015年指导规模指标中均未出现,这样的备案系统促使很多企业都可以去备案,这样给西部的大部分省份的做法完全不一样,西部几个省份中备案后的项目基本是可以拿到国家建设指标,这样企业在融资、建设、后续手续完善中都很好操作,且西部几个省份做法也让企业投资放心同时在项目建设的速度也很快,而河南这种备案体制反而给开发光伏项目的企业增加了不少不确定性。
光伏产业目前是中国在国际上为数不多的一个能够左右市场的产业,也是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新兴战略产业,河南作为中原崛起的经济发展大省,被国家列入光伏发电工程重点拓展区域之一。光伏电站作为重资产投资产业、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但稳定。作为利国利民的清洁能源,合理、科学的规划、多部门协调统一,避免重复投资、盲目投资是保障投资人和国家能源安全的重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