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国政策支持下,太阳能已成为近年来世界上增长最快的能源应用形式,我国更是在光伏发电发展上不遗余力,在鼓励建设光伏电站的同时,促进光伏应用不断向其他产业渗透。
由于光伏和农业在土地使用上的共性和互补,业内企业一直在寻求两者结合的突破口。而随着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为不断摸索着的光伏企业指明方向。
2015年,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旗下中国电力报在“寻找最美光伏EPC案例”栏目,报道了中海阳承建的中节能乐平20兆瓦农业光伏大棚项目,并盛赞其引领绿色农业崛起。至此,“光伏农业”“光伏渔业”成为行业热词。
中海阳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相比于一般大型地面项目要求的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的条件限制,光伏农业更有发挥的优势。据悉,2015年,中海阳等企业在光伏农业、光伏渔业领域继续深耕,并先后中标中广核山东冠县清水镇14.5MW+5.5MW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吉林农安流源与农业相结合20MWp光伏发电项目等。
光伏农业的根本在于立足农业,有利于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有利于农民生活富裕,有利于农村生态建设的发展,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这就是光伏农业的核心价值与内涵。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支持光伏发电设施接入电网运行,发展光伏农业。这对光伏企业而言,即使发展机遇也是践行社会发展所赋予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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