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交流洽谈会发起人,对2016年光伏设备材料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目的
1、 围绕质量、成本、交期、服务进行沟通,实现提质量、降成本、缩交期的目的,就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进行资源共享。
2、 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进行技术交流,最终实现技术创新,新产品、新材料利用。
3、 增进与供应商的合作友谊,增强双方合作的意愿。
4、 保障2016年度光伏发电设备材料的供应,实现战略供应商的引入及年度供应商的入围。
二、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 招标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主要设备;包括光伏支架、逆变器、箱变、汇流箱、电缆、光伏缆、SVG、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接地变及消弧线圈成套、开关站、升压站、主变。
2、 标段划分:(允许兼投兼中)
3、 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商务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具备一个月内能为两个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同时供货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近三年(2013~2015)具有国内实际供货业绩,拥有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应用案例,且投运设备无不良运行记录及恶劣售后服务记录;
4、银行资信记录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所投设备的及时供货。提供2012-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如2015年度财务报表暂未出具,请提供2012-2014年度报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6、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投产品通过技术规范书要求的产品认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8、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备不允许外包生产。
四、资格审查:
1、合格供应商:已经成为力诺电力集团合格供应商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可不提供商务标,资格审查直接通过
2、其他供应商:我司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对供应商的实际考察情况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综合资格审查
五、招标日程安排:
1、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17: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