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汽车网记者4月5日晚间,从长城汽车官方获悉,长城汽车于4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10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将于2016年4月15日之前,就“问询函”所涉及的公司经营战略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新能源汽车项目情况、财务信息披露四个事项予以披露。
据悉3月24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发布一则公告称,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长城汽车120亿元定增“流产” 接连错失新能源
去年7月,长城汽车在A股发布了一则募资规模高达168亿元的定增预案,拟以不低于每股43.41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700.76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68亿元,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
随后,长城汽车发布《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和数量都进行调整。最后,长城汽车将募集资金总额从168亿元“缩水”至120亿元。全文如下: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需公司就如下问题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公司经营战略
1、公司于2014年推出哈弗H9车型,2015年推出哈弗H8车型,但上述两款新车型销量均处于较低水平。另据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哈弗H7将是本集团另一款全新的重磅车型,预计在2015 年下半年上市”,但该车型至今未上市。请公司详细说明:(1)哈弗H8、哈弗H9销量不及预期,以及哈弗H7至今未上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2)合资品牌SUV降价,以及国内其他自主品牌竞争对手定价普遍较低等情形是否已对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上市、销售等环节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关于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2、年报显示,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净利润同比增长0.22%,扣非后净利润下降0.84%。2015年,产品毛利率为25.2%,较2014年的27.7%下降2.5个百分点。分季度看,前三季度销售呈下降趋势,四季度销售在购置税减半政策刺激下大幅增加,但毛利率从一季度的26.6%下降至四季度的22.9%。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汽车制造》(以下简称“《汽车行业指引》”)的相关要求补充披露:(1)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毛利、毛利率等经营数据;(2)请结合行业周期、产品结构及特点、产品定价策略、原材料采购、同行业竞争对手等有关情况,说明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3、公司高度依赖SUV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5年总销量为84.6万辆,其中SUV销量达69.3万辆,销量占比达82%,较2015年增长11%。同时公司主打产品哈弗H6全年的销量增长低于SUV行业的整体增长。请根据《汽车行业指引》的相关要求,以公司主打产品哈弗H6、哈弗H2车型为例补充披露:(1)公司核心产品的竞争优势,各产品类别的市场占有率及其变化趋势;(2)细分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3)公司高度依赖SUV(主打车型)存在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4、年报显示,公司本年度出口销量仅为2.4万辆,较2014年的4.9万辆大幅下降52%,出口销售收入不到14亿元,约占营业收入1.8%。与此同时,公司在海外也建立了销售公司。请结合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优势及公司海外销售渠道,补充说明海外销售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
5、请公司根据《汽车行业指引》要求,并结合自身产品类别、车型结构等特点,披露相关行业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6L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乘用车加权平均油耗限制等)对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及总体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三、关于新能源汽车项目情况
6、公司因股价低于非公开发行底价而终止非公开发行,该项目拟募集资金120亿元发展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的项目。同时,年报披露:将继续以自有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建设,或将考虑多种融资方式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及相关业务依照原计划有序推进。另据年报“公司发展战略”部分披露:公司以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为主要技术路线,计划投资170亿元人民币,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以及关键零部件的研究开发。请从相关资金来源、自主研发能力、核心研发人员配置等方面,分析新能源汽车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7、年报披露,公司将于2016年推出一款新能源轿车。请补充披露:(1)公司生产新能源汽车所需的关键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电机、电控等)是否为公司自主研发;(2)上述新能源轿车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四、关于财务信息披露
8、年报披露,库存商品及原材料跌价准备较2014年大幅增加。请根据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补充披露:(1)库存商品的具体内容;(2)请结合主要库存商品类别及销售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加的原因。
9、年报显示,公司近两年来轿车产销大幅下降,请根据《汽车行业指引》要求补充说明:(1)轿车生产相关厂房设备的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2)相关生产线、厂房及生产设备等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公司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减值测试;(3)补充说明公司轿车业务的发展规划。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如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需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将于2016年4月15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