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至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赴西藏调研能源发展运行情况并在拉萨举行西藏能源工作座谈会。努尔·白克力指出,“十三五”期间,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下,我国将加快推进西藏清洁能源开发,支持西藏打造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区。
近年来,随着能源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西藏自治区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已全面建成。截至2015年底,西藏发电装机容量、发电量较2010年分别增长136%和75%;主电网覆盖范围由2010年的32个县(区)扩大到58个县(区),供电覆盖人口较2010年增长33.2%;清洁能源消费比例由2010年的31.9%提高到43.3%。“十二五”以来,西藏先后建成了昌都金河、拉萨直孔、阿里狮泉河、林芝雪卡、林芝老虎嘴、拉萨旁多等多个水电站;藏中、阿里大型并网光伏电站等新能源项目和一批农村小水电、分散光伏系统建设顺利推进。西藏作为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和“西电东送”接续基地的定位日益凸显。
努尔·白克力表示,“十三五”期间,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下,将加速建设西藏内需水电项目,保障当地用能需求和安全;鼓励发展各种形式的太阳能,在保证电力安全运行和不弃光的前提下,不给西藏设立光伏电站的建设限制规模;此外,也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因地制宜开发西藏丰富的地热资源。在西清洁能源发展过程中,要着力推进四方面工作:
一要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能源供应保障。加快内需电源建设,全面推进电网建设,力争主电网覆盖所有县区;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油气管道建设,确保更多西藏百姓用上清洁能源。二要深入推进能源扶贫,切实改善用能条件。全面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大对西藏农网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村电网到乡到村;积极促进能源供应多元化,支持西藏加快扩大天然气应用领域和范围区域,积极推进高寒地区供暖工程;实施能源扶贫工程,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深入推进光伏、水电、天然气开发利用等扶贫工程,让能源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农牧民。三要加快推进国家清洁能源基地与“西电东送”接续基地建设,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动力。要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下加快水电开发,大力推进新能源发展,协调落实清洁能源消化。四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西藏能源的扶持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在保持特殊优惠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创新、完善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要推进西藏电力体制改革,完善支持能源开发的长效机制,支持西藏创建清洁能源示范区。
未来五年,根据西藏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西藏自治区将进一步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改善民生用能条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水电为主、多能并举、互联互通的稳定、清洁、经济、可持续发展综合能源体系。其中,藏中地区将大力开发雅鲁藏布江中游、朋曲、易贡藏布等河流水能资源,推进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的开发利用。藏东南地区则着力打造“西电东送”接续基地,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实现电力规模外送。藏西北地区重点开发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清洁再生能源,提高民生用能和牧业发展能源保障能力。在能源结构优化上,西藏将继续积极发展水电,加大区外优质能源输入,大力推广太阳能、天然气利用,提高电力消费比重,控制煤炭、石油消费,加快城乡居民传统生物质能消费替代,力争“十三五”时期实现清洁低碳能源消费比重超过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