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陈坑瓦口工业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批前公示
南规公示〔2017〕2号
南平市公用事业局拟在南平市陈坑瓦口工业组团崇仁支路边西北方向(距崇仁路与崇仁支路交叉口约500米,距炉下镇小田头村约为800米)作为垃圾焚烧发电厂拟选址位置,总用地面积973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9090平方米,具体选址详见附图。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现将南平市陈坑瓦口工业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用地范围征询意见。公示时间:2017年2月5日至2017年2月15日。公示期间,市民对该建设项目及拟选用地范围提出建议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市规划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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