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嘉峪关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嘉峪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维修和保养、保险定点服务、公务用车和特种专用车辆协议入围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YGZC2017137G
二、招标内容:嘉峪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维修和保养、保险服务、公务用车、特种专用车辆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政府采购,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包段,A包:车辆租赁定点服务;B包: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C包:车辆保险定点服务;D包:公务用车(D1)和特种专用车辆(D2)协议供货。
三、投标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根据嘉政办[2016]13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需取得“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到嘉峪关市人社局换取“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地点:嘉峪关人社局2010办公室,联系电话:0937-6788972)后方可投标报名;
5. 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A包: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等相关内容;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包: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车辆维修等相关内容;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具有国家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三类及三类以上汽车维修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包:投标人属于依法成立的经营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保险业务包含机动车辆保险,并在嘉峪关市批设分支机构,在嘉峪关市从事财产保险业务三年(含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备完善的服务水平、雄厚的技术实力、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充足的偿付能力。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报告证明和近三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重大理赔案例;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车辆保险条款及费率;能够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保证措施,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的保险公司;拒绝接受任何非保险企业以代理商或保险经纪人身份参加投标。
D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凡拥有独立营业场所和售后服务点的经销商;具有销售资质(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或自然人;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7月26日至8月 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持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到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5号窗口办理CA证书或开通嘉峪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权限(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网站 http://120.55.150.93/ ,办理或开通权限所需资料及指南详见网站左下角下载专区),已有证书权限的供应商直接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2017年8月 2日上午10点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召开项目答疑会,采购方会就有关项目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各投标商也可对项目情况进行咨询澄清,请各报名投标商务必参加,不参加者将视作其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 17日上午8:50-9:20之间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 17日上午9:30时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开标室开标。
七、嘉峪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37-6318678
政府采购交易科 联系电话:0937-621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