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通信基站磷酸铁锂电池集中采购招标
中国电信江苏、北京开启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集中采购,江苏采购金额约600万元,北京采购金额约281.71万元。详细招标内容如下: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19年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19年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ZB2019039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招标产品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19年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集中采购,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1.2项目规模:预估本项目采购金额约为600万元(含税)人民币。
1.1.3交货地点:江苏省省内任意地点。
1.1.4供货周期:自收到招标人订单后【20】日历日之内完成供货;
1.1.5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年。
1.1.6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执行期1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在此框架协议所确定的条款下进行中标产品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1.1.7本次招标的货物名称、规模:16串10、20、30、40、50Ah集成式磷酸铁锂电池组(整组48V)和16串100、200、300、500Ah分立式磷酸铁锂电池组(整组48V),共190万(2VAh)。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人对应的份额:(1)如有效投标人为5个或以上,综合评分排名前三名为中标人,综合评分第一名中标份额为50%,综合评分第二名中标份额为30%,综合评分第三名中标份额为20%。(2)如有效投标人为4个或3个,综合评分排名前两名为中标人,综合评分第一名中标份额为60%,综合评分第二名中标份额为40%。(3)如有效投标人为2个或以下,不产生中标人,重新采购。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须提供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料截图。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应覆盖同类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2.3.2 投标人生产的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投标系列产品应通过泰尔认证中心(TLC)的电气性能认证。提供产品认证报告扫描件。
2.3.3投标人生产的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投标系列产品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抗震检测或泰尔认证中心(TLC)的抗震检测认证。提供抗震检测认证报告扫描件。
2.3.4投标人必须具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签署的本次投标的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供货合同或框架合同,合同或框架合同下的订单中,投标品牌的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累计供货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合同具体要求:必须提供采购合同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合同方式,合同及对应的发票两者扫描件都必须提供)或“框架合同+订单”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订单”方式,框架合同及对应的订单和对应的发票三者扫描件都必须提供)。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03 月 22 日至 2019 年 03 月 2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1楼办公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下内容发到联系人邮箱(15301599947@189.cn)中:(1)购买招标文件的介绍信或授权函扫描件(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函没有格式要求);(2)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页面截屏或汇款单扫描件(招标文件购买费从投标人账户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草场门支行,账号:9558854301001615845);(3)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本项目报名申请提交成功处于待审核状态下的截屏打印件;(4)开增值税发票信息word
1).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款项的不予认可。
2).请有意参加的申请人首先登陆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平台进行新用户注册,并在注册完成后在平台中进行投标报名。项目申请成功的页面有本项目名称、“申请已提交,审核中请等待”及“距报名结束还有:”的字样。
说明: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网站主页左侧有“用户身份注册”链接,请申请人填写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自行注册,如潜在申请人咨询注册相关问题,请直接按该网站所写联系方式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4 月 15 日 9 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204开标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
6.2 ★样品规格、数量:提供一组50Ah集成式磷酸铁锂电池组(48V 含BMS系统),附拆壳工具。未中标人样品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一周后取回;中标人样品封存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后取回。不提供样品,将被否决投标。
6.3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招标人地 址: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 目 联系人: 章慧敏 邵雪霞 丁洁 郭校年
电 话: 15301599947 18901597600
电 子 邮 件:15301599947@189.cn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1楼
邮 编:210003
开 户 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账 号: 9558854301001615845
汇 入 地:江苏省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