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政府针对该国批发电力现货市场推出了一项全新的可再生能源优先调度政策。同时也开始修订《可再生能源法案》,以取消清洁能源项目中40%的外资所有权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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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能源部(DoE)透露,所有可再生能源资产在该国批发电力现货市场(WESM)上将享有优先调度权。DoE表示,将为“必须调度”和“优先调度”类运营发电厂开辟优先通道。
第一类包括所有以风能、太阳能、径流式水力或海洋能源为动力的可再生能源设施,而无论这些设施是否按照上网电价补贴(FIT)计划运营。
DoE指出:“根据《可再生能源法案》第20节规定,享受‘必须调度’优先级的基础是难以准确预测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可用性,因此所产生的能源是可变的、无规律的,且资源的可用性从本质上说是无法控制的。”
而第二类仅包括按照FIT制度运营的生物质发电厂。
能源部长Carlos Jericho Petilla表示:“授予所有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机组‘必须调度’或‘优先调度’权将有助于加快本土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并减少对进口常规能源的依赖。这将最大限度地减少全球市场价格波动对我国的影响,使电力供应和交付更加稳定,并规避国际地缘政治冲突风险。”
此外,DoE还开始审查2008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案》,旨在修改要求可再生能源项目至少60%的股权由国内投资商持有的规则。
但当地媒体报道称,这项措施将有助于菲律宾实现可再生能源目标。
Lotilla说道:“DoE正准备对《可再生能源法案》实施细则和条例第19节第6条规则进行必要的修订。”
该国计划到2030年安装15 GW的清洁能源。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的最新统计数据,到2021年底,菲律宾光伏装机容量为1.08 GW。该国大多数太阳能设施都是在旧的上网电价制度、拍卖和净计量计划下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