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出台了《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12条措施将强化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有力有效政策供给,包含了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支持措施。
据湖北省发改委介绍,湖北省氢能产业发展有一定产业基础、研发能力和应用环境,目前具备约50万吨/年工业副产氢能力,建成加氢站13座,推广氢能车超过300辆。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中船712所等院所加快成果转化,催生出一批氢能企业,国电投布局建设华中氢能产业基地,国家能源集团氢能工程技术中心落户武汉,经开区已初步形成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
但是,湖北省氢能产业还处于导入期,也存在技术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足、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堵点痛点问题。
对此,《措施》通过集成各级财政资金、省预算内投资资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等,对氢能产业全链条的重点环节给予支持,力度和覆盖面不弱于相关省市已出台的政策,助力氢能产业加速进入成长期。
此外,湖北省还将氢能产业发展纳入全省突破性发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优势产业专项工作机制,成立氢能产业发展促进会,打造氢能产业协作联盟;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承担属地管理及业务主管责任。
在支持产业投资方面,湖北将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氢能产业项目,按建设有效期内企业实施该项目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贴息,单个项目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可连续贴息3年。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氢能产业技改投资项目,按照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的8%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低100万元,最高1000万元。
在储运设施投资方面,湖北将对专门从事高压氢气/液氢存储的企业,按设备投资的10%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总长度不少于5公里的纯氢管道项目,在省预算内投资中按纯氢管道设备投资额20%、最高500万元补贴。
此外,为尽快建加氢站,多推广氢能源汽车也能拿到补贴或奖励,《措施》还提出,对2025年底前建成并投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级以上的前50座加氢站(含氢能船舶加氢站),在省预算内投资中一次性给予项目投资额20%、最高200万元建设资金补贴。对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达到年度增量目标的市州政府每年给予奖励1000万元。
同时,《措施》也鼓励中石化、中石油、省交投等企业利用现有加油站、加气站改建或扩建加氢设施。对现有加油(气)站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设施,但不新增建(构)筑物,原已办理加油(气)站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不再办理加氢站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上,《措施》要求各地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有年度增量目标,其中武汉市年度增量目标为800辆,襄阳市、宜昌市分别为300辆,其他市州为150辆。氢燃料汽车上路有便利,除限行桥梁、隧道以外,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燃料电池厢式货车在省内市区行驶,不受现行货车限行路段、限行时段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