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嘉泽新能发布公告,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黑龙江省发改委”)向嘉泽新能下属6家公司各出具了批复文件,共1,100MW风电项目获得核准。
此外,项目需同步推进东部地区电力外送项目建设,同步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储能配比不低于10%、2小时的储能设施,可采取自建、租用或购买、共建等方式配置储能,预计配储110MW/220MWh。
项目列表如下:
具体批复文件如下:
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黑发改新能源〔2023〕78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鸡东县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黑发改新能源〔2023〕79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鸡东县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黑发改新能源〔2023〕80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密山市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黑发改新能源〔2023〕81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山市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密山市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黑发改新能源〔2023〕82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山市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密山市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黑发改新能源〔2023〕83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山市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公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