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安徽固镇县连城镇人民政府发布连城镇关于划定不宜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区域的通告。
通告表示,根据固镇县城区规划、高铁片区有关规划及县经济开发区发展需要,结合连城镇实际,将以下区域划定为不宜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区域:固镇县良种繁殖场、禹庙村、连站居(街道)、杨庄居、马铺居、浍南居、楼底居、周徐村、孟城村,殷陆村前庄组(前陆湖)、后陆组(后陆湖)、门东组、门南组、洪庄组、宋庄组、刘广组、殷安组,连城村前郭组、后郭组,请在申请项目备案时进行避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凡在连城镇境内建设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如违反相关规定,一律无条件拆除。
文件详情如下:
连城镇关于划定不宜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区域的通告
各工商业企业,光伏投资及建设企业,连城镇辖区内居民:
根据固镇县城区规划、高铁片区有关规划及县经济开发区发展需要,结合连城镇实际,将以下区域划定为不宜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区域:固镇县良种繁殖场、禹庙村、连站居(街道)、杨庄居、马铺居、浍南居、楼底居、周徐村、孟城村,殷陆村前庄组(前陆湖)、后陆组(后陆湖)、门东组、门南组、洪庄组、宋庄组、刘广组、殷安组,连城村前郭组、后郭组,请在申请项目备案时进行避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凡在连城镇境内建设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3〕33 号)等相关规定的,一律无条件拆除。
固镇县连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