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广东建工发布关于签订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398MW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公告披露,近日,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与韶关市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在韶关市签订《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 398MW(20 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NYJT-SG-2024GC-003)。该项目位于韶关市浈江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 398MW(20 个)地面分布式光伏。
项目合同金额1,633,571,737.92 元,合同期限(工期)12 个月。
该项目EPC 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进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升压工程、集电线路、项目送出工程、配套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土地植被保护及恢复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永久与临时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调试工程,项目青苗补偿工作,电网协调、并网手续办理,以及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与投产运行所必须的项目管理、工程保险(除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程检测试验、协调等其他工作。光伏数据采集和集中监视控制系统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项目并网后,承包人需实现生产信息集中控制管理并接入发包人集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