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山西省平遥县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件提出,位于以下区域的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应该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审批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1)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筑。
(2)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区、传统村落、旅游景区等范围内的建筑。
(3)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
(4)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建筑。
原文件如下:
日期:2024-12-02 来源:平遥能源局
11月29日,山西省平遥县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件提出,位于以下区域的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应该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审批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1)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筑。
(2)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区、传统村落、旅游景区等范围内的建筑。
(3)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
(4)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建筑。
原文件如下:
新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新能源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新能源网"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国际新能源网”!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新能源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内容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400-825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