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浙江宁波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文件指出,全市范围内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顶建设、企业或单位投资建设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2025年1月1日起并网的,不再享受市级财政补贴。
其原因在于《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确保达到500万千瓦,力争达到570万千瓦。“十四五”以来,宁波市光伏产业保持高速增长,光伏发电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位居全国前列。截至2023年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达到617万千瓦,提前两年全面完成发展目标。
家庭屋顶光伏已实现平价上网。受光伏组件价格影响,2023下半年起,各类家庭屋顶光伏建设成本大幅下降,已完全实现平价上网,实施财政补贴的必要性大幅下降。
原文件如下:
关于调整《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布以来,我市光伏发电装机保持高速增长,截至2023年底,已提前全面完成既定的发展目标。现就《关于调整
1、电子邮件:nbsnyj@126.com;
2、电话:0574-89186363;
3、传真:0574-89382669;
4、来信: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0楼1007室宁波市能源局综合规划处(电力与新能源处)收。
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4日。
宁波市能源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