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21项年度重点任务。
文件指出,2025年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200GW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此外,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
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科学谋划“十五五”“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布局方案。加大光伏治沙、光热项目建设力度,深入研究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思路,抓好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创新新能源价格机制和消纳方式,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实现新能源由保障性收购向市场化消纳转变。研究制定绿电直连政策措施。出台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落实绿色电力消费促进机制。
创新新能源价格机制和消纳方式,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实现新能源由保障性收购向市场化消纳转变。研究制定绿电直连政策措施。出台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落实绿色电力消费促进机制。
具体见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能发规划〔202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5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
2025年2月27日
附件: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