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南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构建低碳发展政策体系,聚焦主要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强化污染治理与碳减排协同推进,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强化煤炭减量化和清洁高效化利用,推动现役煤电机组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强化能源储备调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持续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拓展碳普惠项目和应用场景,积极开发垃圾分类、旧物回收、户用光伏、碳汇造林、交通城建等更多生活场景中的碳积分核算机制,形成低碳权益惠及公众、公众自觉践行低碳消费的良性循环。
详情如下:
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南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25〕16号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南京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南京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发〔2023〕30号)和《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4〕9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京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美丽南京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在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城乡人居环境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长江和太湖流域水生态质量稳步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美丽南京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前列,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功能性和多样性持续保持稳定,国家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高品质生态环境成为高质量发展重要支撑,打造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山水城林融为一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样板城市,美丽南京全面建成。
二、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一)优化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根据生态安全、集约高效和凸显特色的原则,构建“南北田园、中部都市、拥江发展、城乡融合”的总体格局。南北区域建设独具韵味的田园乡村,中部建成具有高品质人居环境的现代化都市,一江两岸、联动发展,形成功能互补、服务一体、高度融合的城乡空间。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管控,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动态监测评估预警机制、生态环境承载力约束机制。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定期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构建低碳发展政策体系,聚焦主要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强化污染治理与碳减排协同推进,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强化煤炭减量化和清洁高效化利用,推动现役煤电机组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强化能源储备调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开展园区、企业等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的监测、核算、报告及核查,组织涉碳交易企业有序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按时足额履约,支持各类主体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增强市域森林、湿地等林业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实行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农业土壤碳汇能力。逐年编制温室气体清单,积极控制甲烷排放。
(三)加快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升级。瞄准“存量减碳、增量近零、碳资源化”的路径,在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上抢得先机、走在前列。实施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电镀、包装印刷和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两钢四化”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步伐,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推进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排放和碳排放强度“双下降”。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化改造、产业循环共生耦合体系建设,创建一批绿色循环发展示范试点。构建绿色产业标准体系,打造绿色制造样板,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和绿色工厂。推进铁路场站、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和铁路电气化改造,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
(四)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大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培育壮大“2+6+6”创新型产业集群,增强软件和信息服务、新型电力(智能电网)两大产业集群全球竞争力,拼夺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型材料、航空航天六大产业集群国内制高点,抢占新一代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基因与细胞、元宇宙等六个引领突破的未来产业新赛道。打造一批国家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围绕国家和省战略需求,组织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努力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
(五)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以市场方式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实施节能和能效提升计划,组织实施城市、园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重点工程,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改造。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和轻量化制造,推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持续做好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努力实现矿山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三、打造蓝天碧水净土美丽环境
(六)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VOCs(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全力打造美丽蓝天。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快完成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锅炉、工业炉窑管理。深入推进VOCs全过程管控,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治理,推动末端治理设施升级,聚焦储罐、活性炭等关键环节强化治理。推动工业企业整体治理和排放水平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深化工业园区VOCs治理和恶臭异味整治。坚持“车油路港”统筹,提升清洁运输水平,加快“公转铁”“公转水”,推动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水路和铁路为主的格局。实施“绿色车轮”计划,逐步淘汰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老旧船舶,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工程机械。完善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推进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持续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十达标”长效落实,深化智慧工地建设和工地差别化管理。推广装配式建筑,长距离线性工程分段施工。推动主干道道路保洁机械化,对积尘较重的路段增加保洁频次。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车。具备条件的干散货港口建设封闭式皮带廊道运输系统,推广智能抑尘洒水控制系统。健全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强化夏秋季臭氧污染削峰、秋冬季颗粒物管控,着力消除重污染天气,守护好美丽蓝天。到2027年,细颗粒物浓度达到28微克/立方米左右并力争更优;到2035年,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并达到省定目标,实现蓝天常在、空气常新。
(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河湖长责任落实,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持续推广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健全布局合理的河湖水系连通体系,着力保障河湖生态水位(流量)。持续推进新建水源地达标建设,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入江入河入湖排污口长效管理,全面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推行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深入开展强降雨期间水质保障、涉磷涉氟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认真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以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为目标,加快完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持续攻坚城市暗涵整治,加快推进调蓄设施建设,加强雨水管网清疏修缮,持续推进片区雨污分流,集中力量削减雨天溢流污染。持续推进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完成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估,着力构建全市水生态评价体系。在秦淮河、固城湖等重点河湖划定并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到2027年,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省定要求,重点水体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3%;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八)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持续保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健全预警体系,严控新增污染。强化耕地保护,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严格建设用地再利用准入管理,杜绝未调查先建设、未修复先开发。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发现的高风险遗留地块和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探索工业用地修复新模式。严格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有效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九)持续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养殖污染防治等为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提升农户治理覆盖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推动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安全回收利用。进一步做好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确保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零直排”。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按照规定实行尾水排放制度,2025年底前,规模以上池塘养殖尾水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科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处置。推进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开展农田退水治理先行先试,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十)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健全固体废物分类回收体系,搭建全面覆盖服务网络;推动“无废园区”建设,强化工业固废耦合利用,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有机固废协同利用,探索生态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促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拓宽再生产品利用途径,推进全民减废;强化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利用模式创新,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印发《建筑垃圾“一件事”全链条管理实施方案》,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实施涉重产业园区规范化建设与达标评估,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加快建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能力。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推进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减少新污染物产生,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十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塑造“一带十片、两环多廊”的市域生态安全空间结构,以绿道为脉络、山川为景胜、城市为景区,统筹生态廊道、景观廊道、通风廊道和城市绿道布局,形成山水城林、城园相融、蓝绿交织的优美生态格局,全面擦亮人文绿都品牌。建立健全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按照批复的《南京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划修编,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生态破坏行为,推进发现问题的整改。
(十二)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立足全市生态资源本底特征,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强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稳步推进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推动生态安全缓冲区向生态涵养型、生态保护型及生态修复型发展,推进新济洲、金牛湖等“生态岛”试验区建设,推进南京中山国家植物园创建,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进全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提升城市山体景观,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严格执行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开展生态质量评价,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
(十三)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拓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路径,提升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健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与评估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摸清全市生物多样性状况。开展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与保护,重点保护长江江豚、中华虎凤蝶、秤锤树等濒危、极危物种、南京旗舰物种及其栖息环境,提升珍稀濒危动植物野外种群数量。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积极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监测与防控。打造南京生态文明教育馆,充分展示南京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到2035年,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五、建设美丽宜居幸福家园
(十四)持续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始终保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定力,强化落实国家、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部署,统筹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中,实现水岸并治、标本兼治。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码头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重点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有效控制磷污染负荷,确保长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地方条例,实施长江岸线保护详细规划,严格控制洲岛岸线开发利用强度,生产型岸线合理增长,生态岸线占比不低于70%,促进长江岸线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持续实施自然岸线、矿山生态修复及入江支流修复治理工程,严格保护新济洲、绿水湾和龙袍等重要湿地,促进生态增容增值。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科学实施增殖放流,持续改善长江南京段水生生物多样性。
(十五)开展新一轮太湖治理。推进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以胥河、桠溪河为重点,推进流域排污口排查和“一口一策”整治,根据省级要求全面开展太湖流域涉磷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整治工作,源头降低入湖污染负荷。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制度,加强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十六)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推进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美丽城市建设,塑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树立“田园城市”理念,完善城市公园体系,着力塑造“望山观水、透风见绿”的高品质城市空间形态。强化对绿地、公园、广场、街道等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的引导,细化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配置,统筹美丽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发展向内涵提升、功能完善、品质提高转变。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化、绿色化建设与改造,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深化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河道驳岸生态化改造,全面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十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生态和谐风貌美、人气和旺产业美、乡风和畅人文美、共富和顺生活美”目标,高质量开展和美乡村示范建设。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因地制宜实施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扩面提质。培育发展农村优势特色新产业新业态,打造“食礼秦淮”“南京农业嘉年华”“莱斯乡村”等特色品牌,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农业产业体系。持续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有序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建设一批市级美丽宜居乡村和绿美村庄。统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农民群众共同价值理念培育,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着力塑造“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的乡村风貌。
(十八)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梳理和实施一批补短板、强基础、利长远的环境基础能力项目,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保障和用地预留,建成布局合理、支撑有力、运行高效的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为美丽南京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提升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打造一批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新一轮提标改造,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全面建成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运处置一体化服务体系,探索焚烧飞灰、废盐等固废资源化利用途径,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危险废物填埋量持续下降。进一步扩大“绿岛”项目布点和建设规模,切实提高设施利用效能,降低治污成本。
(十九)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噪声、油烟、垃圾处理等问题。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强化噪声源头管控,积极防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工业等噪声污染。加强餐饮行业布局规划管理,实施餐饮油烟规范整治、提质增效。推进实施“清洁城市行动”,持续改善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公园景区、公共单位、商贸菜场及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环境面貌,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分阶段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六、守牢环境风险防控安全底线
(二十)强化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型污染物的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把关。加强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尾矿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重点领域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开展涉危涉重企业及化工园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强化危化品、危险废物运输风险管控及船舶溢油风险防范,严防交通运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十一)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完善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生态安全防护体系。实施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常态化推进环境风险企业、重点园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健全环境应急社会化支撑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强化资源统筹共享。完成重点园区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河)一策一图”,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二十二)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完善核技术利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构建具有南京特色的辐射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评估;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放射源信息监控系统预警监控与应用;提升辐射应急能力,组织不同场景下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加大核与辐射科普知识宣传;强化核与辐射安全执法、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核与辐射执法、监测体系。
(二十三)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加快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完善气候变化观测网络,强化监测预警预测和影响风险评估,提升气候风险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稳步提升农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气候韧性,加强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风险管理。
七、开展美丽南京建设全民行动
(二十四)厚植地方特色生态文化。围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环境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培育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持续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讲好南京生态环境故事。研究出台《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南京段建设保护实施规划》,加快推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南京段“1+10”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打造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南京核心示范区,建强南京长江文化研究院,系统开展长江文化主题研究,搭建世界城市大河文明对话网络,不断提升长江文化标识度和国际影响力。做优主题出版、音乐节、戏剧节等品牌活动,展示长江南京段鲜明特质和生动实践,举办秦淮灯会等大运河品牌文化活动。
(二十五)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组织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邮政快递、绿色商场、节约型机关等建设行动,引导全社会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健康文明生活习惯,鼓励绿色出行,推进城市绿道网络建设。持续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拓展碳普惠项目和应用场景,积极开发垃圾分类、旧物回收、户用光伏、碳汇造林、交通城建等更多生活场景中的碳积分核算机制,形成低碳权益惠及公众、公众自觉践行低碳消费的良性循环。践行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扩大绿色低碳产品有效供给,培育一批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绿色品牌。
(二十六)构建多元参与行动体系。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锚定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力”,完成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总体研究,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引导鼓励企业引入先进绿色生产理念和管理模式,拓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深化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第三方机构信息公开。实施“绿色伙伴”计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和群团组织广泛动员作用,强化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引导,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拓展环境社会观察员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群众诉求,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十七)推动区域交流共治。加大南京都市圈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力度,落实滁河、石臼湖、胥河等跨界水体联合河湖长责任,建立行政交界断面水质动态监测和联合执法机制,确保交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开展“南京都市圈生态环境状况评估”专项课题研究,推进区域生态空间一体化保护和环境协同治理。深化长三角地区共保联治和一体化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积极参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协同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和重要生态系统。落实重大活动、区域污染应急管控等区域协同联动,提升区域整体生态环境质量。
八、健全美丽南京建设支撑体系
(二十八)完善治理格局。健全完善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问题整改、责任追究体制机制,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督察整改成果运用,更好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结合各板块生态容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要素,探索实现“总量控制、动态调整,阶段评估、终身负责”的治理机制,形成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统筹推进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强化对生态和环境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二十九)强化法治保障。全面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落实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办机制和举报线索共享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
(三十)加强科技创新。充分利用市域内高校、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水生态修复治理等重点领域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推进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研究,提升生态环境科研能力。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加强技术转化与实践应用,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和规模,支持成长性强、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型环保企业和环保龙头企业发展。
(三十一)强化政策激励。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统筹专项资金推进美丽南京建设,积极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搭建“绿融金陵”政、企、银沟通交流合作平台,用好“环保贷”“环保担”“环基贷”等绿色金融产品,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落实差别化水电价政策,加快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改革,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完善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
(三十二)提升智慧化水平。加强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加强生态监测、碳监测、新污染物监测、农村环境监测、噪声异味等民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配合建立上下协同、省市区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智能感知监测监控体系。加快生态环境的数字化转型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整合打造全市“一体化”生态环境网络体系,以南京市生态环境智慧应用平台统筹建设为牵引,强化生态环境数据全域归集、分级分类、安全管控和融合应用,不断提升数据综合分析应用能力。加强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在污染防治、环境要素管理、生态环境监测、非现场监管执法等领域的应用,助力提升生态环境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和服务高效化,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九、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三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南京建设的全面领导,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美丽江苏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把美丽南京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来抓。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美丽南京建设落地见效。各板块、各部门要全面推动落实本实施方案,强化分工负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进美丽南京建设年度工作情况书面送市生态环境局,由其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十四)开展成效评估。开展美丽南京监测评价,研究建立美丽南京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实施美丽南京建设成效评估和进程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