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江门市江海区政府发布《光伏政策重大调整!江海区工商业用户务必关注》。
文章指出,4月30日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继续享受固定上网电价政策;4月30日之后至5月31日建成并网的项目,部分不再适用固定上网电价政策;5月31日之后并网的项目,都不再享受固定上网电价政策。
这意味着,如果正计划在江海区开展工商业光伏项目,建设时间节点非常关键,直接关系到未来的收益模式。早一步并网,可能就多一份稳定收益保障。
行动建议中,江海区政府建议一定要抓紧时间推进项目进程,尽量在4月30日这个关键节点前完成并网,以维持全额上网模式。
详情如下:
光伏政策重大调整!江海区工商业用户务必关注
各位江海区的工商业用户们,注意啦!今年年初,国家发布了两项与光伏相关的重要政策,其中“430”和“531”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将对大家的光伏项目产生影响,关乎切身利益,一定要仔细了解!
一、政策内容
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规定4月30日(含)前完成并网,且装机规模小于20MW的光伏电站,仍能维持全额上网模式 。自5月1日起完成并网的项目,要依据规模分类管理。
该《办法》以4月30日作为光伏电站项目 “新老划断” 的重要界限,明确规定:在4月30日(含)及以前完成并网,且装机规模小于20MW的光伏电站,可继续沿用全额上网的模式。
自5月1日(含)及以后完成并网的项目,将严格按照项目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其中,6MW以下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全额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对于装机规模在6MW以上但小于20MW(部分地区规定为50MW)的项目,原则上应全部自发自用,在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部分地区,可允许其进行余电上网,此类项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转为集中式光伏电站进行建设与运营管理。
同时,《办法》着重指出,在此之前已完成备案的 “老” 项目,无需进行备案变更,仍依照原备案类型所对应的相关规定开展后续工作。也就是说,若光伏电站已依法取得可用于发电上网的备案证明文件,并在4月30日之前完成并网,后续即可继续按照原有模式实现全额上网或部分上网。
紧接着,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又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要求光伏发电应全面纳入市场化交易体系,其上网电价全部通过市场交易机制形成。对于光伏电站项目,同样实行新老划断政策。
2025年6月1日为时间界限:在2025年6月1日(不含)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其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继续执行原有的保障性收购政策,机制电价也继续按照原有规定执行,但不得高于同期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上网电价。
自2025年6月1日(含)及以后投建的项目,保障性收购电量需依据项目实际消纳情况进行确定,机制电价则通过项目之间的市场竞争竞价产生。这一政策调整意味着,当市场交易价格高于机制电价所设定的价格区间时,项目企业需依照相关规定退回差价;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价格区间时,项目企业将获得相应的补贴。
二、对江海区工商业用户的影响
综合两项政策,简单来说,4月30日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继续享受固定上网电价政策;4月30日之后至5月31日建成并网的项目,部分不再适用固定上网电价政策;5月31日之后并网的项目,都不再享受固定上网电价政策。
这意味着,如果您正计划在江海区开展工商业光伏项目,建设时间节点非常关键,直接关系到未来的收益模式。早一步并网,可能就多一份稳定收益保障。
三、行动建议
如果您有在江海区建设工商业光伏电站的打算,一定要抓紧时间推进项目进程,尽量在4月30日这个关键节点前完成并网,以维持全额上网模式。
四、建设安全不容忽视
在大家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把握政策机遇的同时,一定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光伏电站建设涉及电气设备安装、高空作业等,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施工团队,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只有保障安全,让光伏项目顺利落地,才能为企业创造长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