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能源局印发《关于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件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连续三年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低于50%的项目,转为全部自发自用模式。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待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对于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于2025年5月1日之后并网投产,且利用农业大棚和禽畜棚舍屋顶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及在其它合法合规建设的屋顶上建设的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自治区能源局将另行组织项目评估。项目业主可按照自治区能源局要求,及时报送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的申请。评估通过后,按照集中式光伏电站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对于2025年5月1日之后并网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当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项目业主可及时向自治区能源局报送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的申请,自治区能源局将另行组织项目评估。评估未通过前,按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管理;评估通过后,按照集中式光伏电站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履行备案变更等手续。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