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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启动排污权交易将迫使企业自觉推行节能减排

日期:2009-03-2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志峰

国际新能源网

2009
03/20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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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湖北 节能减排

    3月18日,湖北一家水泥公司在武汉光谷产权联合交易所竞价获得首笔二氧化硫排污权,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序幕由此拉开。湖北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将在全省逐步推行。

    这位负责人介绍,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环境容量条件下,确立合法的排污权利,允许它像商品一样买卖,最终达到控制污染物总量的目的。近年来,通过对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的治污成本评估,湖北省确定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交易基价分别为2000元/吨和1600元/吨,主要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转让。当天,共有11家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竞逐。湖北一家水泥公司以2000元/吨的价格,成功竞得首笔二氧化硫排污权。当天,完成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交易量86.5吨,最高价为2680元/吨;完成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量413.18吨,最高价为2000元/吨。单笔交易最高增值34%,交易总金额95.6万元。

    据了解,湖北省企业初始排污权以2008年10月为分界点,此后由国家和省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凡是需要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将实行有偿分配。

    湖北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用市场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有益探索,也是国际上惯用的做法,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只要有钱就可以任意排污。比方说,一个企业一年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是100吨,但企业通过排污治理后,只会排放60吨,节余的40吨指标可以转让获利。随着市场调节,排污权价格将远远高于治污成本,迫使企业自觉推行节能减排。而且,当排污权指标紧张时,企业花再多的钱也可能买不到。如果超标排放,企业将面临停水、停电、停产等惩罚。长远看,在市场竞争中,那些排污大户将处于不利地位,最终面临被淘汰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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