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宣布,订立谅解备忘录,拟在辽宁成立光伏组件合营,总投资1亿人民币。
阳光能源(00757)4月16日发布公告称,订立谅解备忘评论此篇文章 (0)其它评论发起话题 (0)相关资讯财讯社区(0)录,拟与两名独立第三方在辽宁省锦州市成立合营企业,以生产及销售光伏组件以及设计及装置光伏系统,阳光能源占合营企业51%权益。合营企业总投资额及注册资本分别为1亿元人民币及4,000万元人民币。
阳光能源为中国主要太阳能单晶硅锭及硅片制造商之一。集团指,建议成立合营企业能配合锦州市政府与公司就于辽宁省锦州市发展10兆瓦建筑一体化光伏系统所订立的谅解备忘录,让公司得以从其现有业务架构中受惠,并将其产品种类在光伏供应链中得以扩展以及于光伏行业中发展下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