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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全力保障新能源产业用地

日期:2009-05-12    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国际新能源网

2009
05/12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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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宁夏 新能源

    为全力支持宁夏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经认真研究,宁夏国土资源厅于5月7日下发了《关于支持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产业项目用地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项目用地实行“三免一低”政策,即:免收土地出让金、免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免收土地管理费和成本从低政策;申请项目用地预审的必须在1日内办结。《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服务,全力保障。

  一是认真做好保证用地计划。优先保证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必须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确保用地。

  二是实施划拨供地。太阳能等新能源项目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免收土地出让金。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手续时,要严格坚持这一供地原则。

  三是实行优惠政策。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执行最优惠的相关政策,免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免收土地管理费。

  四是坚持成本从低。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是基础产业,本着成本从低的原则,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目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增加项目用地成本。原则上占用国有土地不对土地进行补偿。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最低补偿标准执行。

  五是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提供优质服务,高效办理。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一经申请用地,就要从优、从快办理项目用地各项手续。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国土资源厅的指导意见,选派得力人员及时办理用地手续,保证项目用地及时报批,批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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