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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补贴政策支持力度超预期 力挺汽车业升级

日期:2009-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上海证券报

国际新能源网

2009
06/0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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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 汽车业

    财政部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政策将进一步落到实处,上周五,财政部已发文确认了中央财政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的对象和标准。市场人士认为此次财政补贴对汽车业的支持力度超过预期。

  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文通知,此次财政支持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

  另外,财政部对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按照节油率分为五档补贴标准,最高每辆车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可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

  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另有标准,其中混合动力汽车分为使用铅酸电池和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两类,最高补贴额分别为8万元/辆和42万元/辆;纯电动汽车补贴标准为50万元/辆;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60万元/辆。

  新能源汽车企业也因此“春风满面”。比亚迪汽车公关部经理徐安对上海证券报表示,“这对我们来说是大惊喜!比亚迪的电动汽车的推广也将加速。另外,希望能有针对性的标准和政策出台。”

  长城证券分析师吕磊则认为,虽然国家补助后新能源汽车拉近了与传统汽车的价格差别,但目前新能源汽车无论从稳定性还是可靠性而言都尚未成熟,故短期来看将基本以政府采购为主,实际效果还有待终端市场检验。但总的来说,受益国家政策,轻卡和大中客销量有望大幅提升。

  “该政策的最大作用是拉低了新能源汽车的购入门槛。”长江证券分析师徐建兵这样对记者表示。他认为为什么先从客车开始补贴的原因是,公交车的使用比较成熟,公交要求的速度不高,充电方便,便于维护。而且使用的人多,对于环境的正面影响比较立竿见影,而且示范效果好。

  《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还指出,将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推广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

  其中,中央财政重点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地方财政重点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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