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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妖魔化”了洁净燃料二甲醚

日期:2010-02-01    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东莞日报

国际新能源网

2010
02/0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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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二甲醚

    连日来,媒体报道的二甲醚掺入民用液化气的“违规”操作事件,得到了省政协委员的关注。昨日,省政协委员刘立平、孟浩向大会提交了《大力支持和发展煤基醇醚燃料新型能源产业、尽快建立新型能源使用技术标准作保障》,呼吁不要妖魔化二甲醚,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二甲醚的使用技术标准。

  二甲醚可掺入液化气

  昨日下午,省政协委员刘立平、孟浩,以及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副秘书长、广东省燃气协会秘书长梁作俭,全国液化石油气瓶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曾祥照等专家,就建议《大力支持和发展煤基醇醚燃料新型能源产业、尽快建立新型能源使用技术标准作保障》进行了探讨。

  针对媒体报道的二甲醚掺入民用液化气的“违规”操作事件,梁作俭表示,二甲醚掺和民用液化气燃烧是安全的、清洁的。据梁作俭介绍,二甲醚方便清洁、动力性能好。为促进二甲醚的推广使用,去年7月1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宣布,二甲醚增值税税率由17%降至13%。全国各地二甲醚项目也纷纷上马。

  二甲醚缺乏民用领域使用标准

  既然二甲醚可掺入液化气一同燃烧,为什么有关部门要严格查处?

  梁作俭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二甲醚掺入液化气在民用领域尚未出台国家标准,广东也没出台相应的地方标准。

  质检总局于2008年3月7日颁布的17号文《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为何出台这条规定,曾祥照的解释是,二甲醚对液化石油气钢瓶门阀的塑料密封圈具有溶胀性,会引起密封圈收缩致瓶内气体泄漏,存在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商家把二甲醚添加到液化气中,当做普通液化气销售,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目前液化气市场价国产的为6000多元一吨,而二甲醚的市场价格只有4300多元一吨,两者价差高达每吨2000元。

  建议出台二甲醚民用使用标准

  二甲醚掺入民用液化气的“违规”操作事件,已经引起了二甲醚行业的地震。据梁作俭介绍,部分企业已经停产。而东莞某企业的4条满载二甲醚的货轮,目前正在海上停留不得进港,原因就充气站目前已停止使用了二甲醚,造成货物储存过剩。

  而另一方面,密封圈收缩漏气的问题,目前完全可以找到替代的材料,在技术上解决这一问题。

  “社会不能妖魔化二甲醚,商家也不能欺诈消费者。”刘立平说,他与孟浩联名提交提案,建议疏堵结合,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没有出台的情况,呼吁经省政府燃气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二甲醚掺入液化石油气进行论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国家也应该尽快出台二甲醚使用标准,在条件比较好的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试点投放使用二甲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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