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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建议解决光伏、风电上网难问题

日期:2010-03-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中国环境报

国际新能源网

2010
03/0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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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电

  随着《关于推动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提案》成为政协“一号提案”,作为低碳经济主力产业之一的新能源引发各方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上网电价立法、智能电网建设以及电网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话题再次成为焦点。

  期待上网电价法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入网

  全国政协常委、泰豪科技总裁黄代放直言,光伏发电业界对《上网电价法》的翘首企盼,应当得到主管部门的积极回应,否则光伏产业很有可能面临拐点危机。

  国际上,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获得政府支持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用电方。例如,日本相关政策规定,每位居民每使用1千瓦清洁能源电力可获得补贴7万日元;二是出台《上网电价法》,以法律强制规定电网公司高价优先收购光伏供电,再由财政对全国电网进行分摊补贴。当前,许多国家都采用了后一种方式,尤其是德国在上网电价法的推动下,已逐步成为光伏设备生产及应用大国。

  而我国目前主要是向光伏项目开发商直接补贴,现实收效不容乐观,并且容易引发与既有传统能源产业的利益争端。黄代放委员认为,光伏项目补贴申请需经省、市、地区等各级政府总计10多个单位的材料审批,流程走得很长,并且现在有很多申请的目的是套取国家资金,容易有弄虚作假和权力寻租的现象。当前急需尽快出台《上网电价法》,促进光伏发电大规模入网。

  全额收购要强制,要可操作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吉林省公司总经理张羡崇则建议为清洁电力上网做好基础性工作,建议国家应将坚强智能电网规划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能源发展战略工作体系,推进智能电网的发展。他认为,我国风力资源发展适合走集中开发、规模外送和大范围消纳的道路。

  而对于现有电网接纳可再生能源难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明亮和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汤文全的议案建议,应加快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推动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的全额收购,从而推动其开发利用。

  尽管《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中明确提出“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但由于缺乏细则指导,相关制度依然很难得到落实。因此,只有制定具体的强制消纳实施细则,才能打破区域壁垒,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规模。具体包括,制定分阶段推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配额的实施细则,推行可再生能源电价、建立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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