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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战阴影下新能源补贴政策三大问题反思

日期:2010-11-02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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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11/0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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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

    近一段时间,关于我国新能源补贴政策的话题热度一直不减。5个月前,财政部等几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引来欢呼一片。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盛赞我国在新能源领域成为投资大国、产业大国,在绿色发展中抢得先机。但是进入10月后风向突变,美国先是宣布启动对华新能源政策301条款调查,随后又启动作为301条款一部分的302调查,点燃了中美间新能源贸易战的战火。美国的这一举动,是其贸易保护主义的又一实例,有其多种目的。
  
     对此,国家能源局第一时间进行了反驳,可以说是有理有据。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点:一是美方的指责不符合事实,使用了不少“据说”的数据,显然,这不像一个大国政府所为;二是中国各个方面对新能源企业的补贴总额微乎其微,而美国的相关补贴十分惊人,仅今年1至9月,已经通过现金支付方式给美国的新能源企业提供了46亿美元补助;三是近来外国风电制造商在中国中标的概率降低,主要原因是价格太贵中不了标,或者是不愿参加投标,不是中方歧视;四是美国打不赢这场贸易战,美国向中国新能源产品的出口远大于中国的出口,真正受损的是美国。问答还详细回顾了美方一直拖延中美新能源对话沟通的过程,得出“美方更愿意得到的是选票”的结论。中国商务部也对美国的做法表示了遗憾,表示中国的绿色环保政策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美方的做法向外界发出了贸易保护主义的错误信号。
  
    之所以罗列上述的问答,不仅是因为赞成其观点,而且是为了不在下面的讨论中遗漏重大问题,以免“抓了芝麻丢了西瓜”。我们关注的问题主要是三方面:中国的新能源补贴实际情况怎样?是否违反WTO规则?应该如何积极应对?
  
    第一个问题,中国的新能源补贴政策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应该说,近年来,中国出台了一些补贴政策,如果对这些政策进行大致梳理,大概可以分成几大类:税收优惠,包括减免关税、增值税优惠、减免所得税等;信贷优惠,比如对农村能源、沼气工程、太阳能推广利用进行贴息贷款等;价格优惠,比如上网电价等;此外,还有科研开发优惠,等等。
  
    这些政策虽然看上去不少,但仍有不足之处:首先,总体上还是不系统、不完整的,分布在不同的文件中,由不同部门组织实施,难以形成合力。其次,新能源内部各个行业间苦乐不均,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太阳能、风电、新能源汽车三大领域,其他的新能源产业能够得到的补贴可能不多;再次,政府补贴主要用在研究开发和试点示范上,在拓展消费方面较少关注,也就是说,在其他领域存在的科研与市场“两张皮”现象,在新能源领域也是存在的。
  
    第二个问题,是否违反WTO有关政府补贴的规则。有关WTO补贴的概念和原则规定,主要体现在通常所说的《补贴与反补贴协定》中。但是不巧的是,像所有国际经济协定一样,补贴的认定相当复杂。比如,协定虽然明确补贴的构成应具有以下条件:财政资助;为成员国境内的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或者二者委托的私人机构提供资助;通过该财政资助而得到一项利益。但怎样判断是否获得利益,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比如,直接给予现金支持使企业获利的情况比较容易判断,但要对贷款、资产投入、政府采购等是否一定让对应的企业获利做出判断并非易事。如果考虑到补贴还有专向性与非专向性之分,还要区分为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不可诉补贴,补贴规则在不同发展水平国家可以差别运用等,简直就是一团麻。加上补贴政策零零碎碎,可能有的完全没有问题,有的可能略有争议,这个问题只能由专业人士予以回答。
  
    但是,从以往一些WTO补贴与反补贴案例看,可以依据WTO的几条基本规则来初步判断:是否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即补贴是否造成了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的不公正竞争;是否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即补贴是否对一个WTO成员的产品提供了比另一个成员更优惠的待遇;是否违反公平贸易原则,即是否用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关于最后一点,有关部门表示,目前中国对于新能源车的补贴只是在研发环节,是扩大规模示范运行,还没有涉及到贸易层面,其他国家也都有相关的补贴。言下之意,是符合WTO规则的。
  
    第三个问题,应该如何积极应对。美国搅起这个局,发动301、302调查,无疑是有备而来,有其两面性。一方面,是惯常手法再利用。众所周知,美国经常挥舞贸易大棒、国际规则大棒,对其他国家进行恫吓,301条款是常用利器,据说已经多年未对中国使用。根据301条款,美国可以对它认为是“不公平”的其他国家的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并可与有关国家政府协商,最后由总统决定采取提高关税、限制进口、停止有关协定等报复措施。302调查则规定,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向美国贸易代表提出申请,请求总统采取行动,美国贸易代表必须在收到该申请后的45天内决定是否发起一项调查。所以说,302调查只是301调查的具体行动。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其战略焦虑,表现出其阻滞我新能源产业发展步伐,维持其超强地位的考虑,在时间点的选择上,也是十分微妙。
  
    美国的调查虽然是老的伎俩,但也不容忽视。应对思路也可以是两方面:一方面,严格依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各个涉及行业、企业要积极备战,准备好材料,大家共同来回击。另一方面,要抓住这一事件,对我们的新能源补贴政策进行认真的梳理,进一步完善政策,该修改的修改,该补充的补充,该废止的废止。总之一句话,一定要占据新能源产业的竞争制高点,为我国今后几十年在这个领域的发展创造条件、打开通道,不能再走仰人鼻息、花大钱买旧生产线的老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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