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建议”等多项问题进行了答复。国家能源局表示,中央财政在安排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时,已考虑农村地区用户实际困难和地方财政运行补贴压力,专门安排20亿元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并明确要求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特困人群倾斜,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继续积极支持北方各省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供暖,积极支持并推动北方各省份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替代散煤。
关于给予运行补贴的问题,国家能源局表示,在清洁取暖补贴方面,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共支持三批43个试点城市,安排了奖补资金493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由试点城市根据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补贴户内管网改造、居民取暖设备购置、运行补贴等。
关于提升生物质能供热技术水平,生物质能供暖是清洁供暖的重要方式之一,适宜在北方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的县城及农村使用。近年来,积极支持北方各省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供暖,采用生物质热电联产和大型生物质锅炉,实施生物质集中供暖,采用中小型生物质锅炉等,实施分散式供暖。下一步,将组织地方根据当地生物质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供暖,推广生物质能供暖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持续发挥好生物质能供暖在北方农村清洁取暖中的重要作用。关于因地制宜采取多种供暖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出台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支持并推动北方各省份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替代散煤。重点地区农村,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原则,着重推进“煤改气(电)”,同步发展生物质能、地热、太阳能等清洁供暖方式。非重点地区农村,按照就地取材原则,着重推进生物质能、地热、太阳能供暖等清洁供暖方式,具备条件的按照“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同步发展“煤改气(电)”。
关于支持新型清洁取暖,积极支持各地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展清洁供暖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拟指导各省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用能需求推广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加快可再生能源供暖对常规能源供暖的替代,并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相关试点示范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接下来,将尽快推动政策发布实施,支持推进河北可再生能源供暖,服务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
在清洁取暖价格政策方面,2017年印发了《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明确要通过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完善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制度,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大力推进市场化交易机制等,降低清洁取暖用电成本。同时,综合降低清洁供暖用气成本,重点支持农村“煤改气”。
关于加强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对于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要求参照城镇标准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暂不具备条件的,重点做好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的保温改造,提升围护结构保温性能。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政策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方面支持清洁取暖改造,既推进清洁取暖替代散煤,也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下一步,将健全完善城乡建筑节能标准并督促地方严格执行,推进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示范经验,引导使用经济适用的建筑节能技术。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在对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政策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完善试点政策措施,确保清洁取暖改造用户不返煤、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