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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近期重点建设广州-深圳、广州-珠海等氢能运输走廊

日期:2020-11-13    来源:澎湃新闻

国际新能源网

2020
11/1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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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氢能运输走廊 氢燃料电池汽车 氢能源产业

11月12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近期重点建设广州-深圳、广州-珠海、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氢能运输走廊,逐步在沿海经济带打造氢能高速通道。在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布局建设约300座加氢站。

《方案》提出,要加快整合省内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资源,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示范区,重点突破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化,建立自主可控、技术先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鼓励省内氢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等企业加强合作,加快开发具有自主技术的氢燃料电池高性能电堆,实现规模化生产。通过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支持氢燃料电池在商用车、应急电源、储能等领域的应用,通过规模应用降低电池电堆和系统制造成本。

加快开发形成全系列氢燃料电池物流车,支持省内整车龙头企业牵头制定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开发方案,力争在2020年开发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氢燃料电池乘用车。

《方案》提出,要依托广州开发区、佛山南海高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等产业园区推进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支持茂名发展以氢源供应、氢气储运及设备等为特色的氢能产业,培育形成错位竞争的氢燃料电池产业集群,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为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方案》提出,以重载运营货车、中远程物流车、工程车、港口作业车为重点,加快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和专用车推广应用。近期重点建设广州-深圳、广州-珠海、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氢能运输走廊,逐步在沿海经济带打造氢能高速通道。

广东要推动氢燃料电池物流车规模化应用,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与省内重点物流企业合作,通过搭建燃料电池汽车运营平台等方式批量化集中采购,大幅降低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成本,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规模化使用。

《方案》提出,珠三角各市自2020年起不再新增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支持省内大型港区打造“氢能绿色零碳港口”。支持大型物流企业、电商企业打造氢能物流园。

广东要适时在广州、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地试点开展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运行,力争2022年实现首批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运行。适时推进氢燃料电池在船舶、家用分布式热电联供、应急备用电源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力争2022年实现首台氢燃料电池示范船、首套家庭用热电联供示范应用。

为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围绕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和专用车规模化推广应用需要,组织编制加氢站布局方案,在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布局建设约300座加氢站。

在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前提下,重点支持油、氢、气、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建设,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站,现有加油(气)站在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站可视为已纳入加氢站布点规划。

广东将对加氢站建设给予一定补贴,广东省财政对2022年前建成并投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补贴。其中,属于油、氢、气、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每站补助250万元;独立占地固定式加氢站,每站补助200万元;撬装式加氢站,每站补助150万元。

此外,广东支持氢燃料电池相关企业引进国内外院士及创新团队等高层次人才,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选择条件成熟地区建设2-3家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高层次人才申报“珠江人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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