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孙吴县民汇新能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公示文件,孙吴县民汇新能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黑河市孙吴县辰清镇辰清村,租赁黑龙江聚薪生物质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场址进行建设(黑龙江聚薪生物质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原址为原辰清镇中学,孙吴县民汇新能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与黑龙江聚薪生物质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项目占地面积34000m2,建筑面积5400m2,项目不新增建筑物,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设置生产车间、锅炉房、库房及办公室等。本项目产品为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产量为60000t/a。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生物质检测报告为沈阳煤联科顺煤炭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孙吴县民汇新能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固体生物质燃料检测报告(见附件1),燃料均为生物质颗粒。
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施工工期为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