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1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第38号令,《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生物质能领域相关产业被列入。
2020年1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第38号令,《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定,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何立峰、王文涛共同签署。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用地等优惠待遇。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总条目1235条,与2019年版相比增加127条、修改88条,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480条,增加65条、修改51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755条,增加62条、修改37条。
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咨询部,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列入的生物质能领域相关内容进行摘录。
一、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第一部分“农、林、牧、渔业”的第11条列入了“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的内容。
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有能源化利用、饲料化利用、肥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原料化利用、直接还田等方式。
能源化利用是主要利用方式之一。目前,我国主要农业大省均已经制定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能源化利用被作为主要的方式,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正逐渐被重视。
有机肥料使用,能改良土壤、培肥地力,能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农产品质量,能提高肥料的利用效率。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在刚刚颁布的“长江保护法”中也要求了“推广有机肥使用”,我国有机肥市场会迎来一个发展机遇期,引入外资投入会更大的激活市场潜力。
二、生物乙醇(不含粮食转化乙醇)的开发、生产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第三部分“制造业”,第(一)项“农副食品加工业”的第27条列入了“生物乙醇(不含粮食转化乙醇)的开发、生产”的内容。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强调为“不含粮食转化乙醇”。
生物乙醇,也叫生物燃料乙醇,是以生物质为原料生产体积浓度超过99%、辛烷值高达115的一种绿色燃料,与汽油按一定比例混合使用,可以作为增氧剂和调和剂,改善燃烧性能,减少汽车尾气中颗粒沉淀物和二氧化碳排放。
全球当前燃料乙醇的生产主要是以糖质和淀粉质为原料,但随着清洁能源需求增加,以粮食为原料的生物燃料乙醇可能存在“与人争粮、与粮争地”问题,逐渐不具有经济优势。
以木制纤维素为原料的第2代燃料乙醇,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佳途径之一。
目前,我国生物燃料乙醇主要采用生物发酵法,生产的主要工艺是以粮食为主的第1代工艺,产能占比约77%;以甜高粱茎秆和木薯等非粮作为原料的第1.5代燃料乙醇产能约占20%;以纤维素和其他废弃物为原料的第2代乙醇产能仅占3%左右。
我国的木制纤维素资源非常丰富,木制纤维素为原料的第2代生物燃料却没有得到发展。主要因为目前纤维素乙醇生产工艺在原料来源、预处理、酶解、发酵等关键环节,有很多技术问题亟待解决,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如果通过引进外资投入,能够在技术经济上取得突破,第2代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将会被打开新的局面。
三、农作物秸秆收集、打捆及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第三部分“制造业”,第(十八)项“专用设备制造业”的第205条列入了“农作物秸秆收集、打捆及综合利用设备制造”的内容。
农作物秸秆收集、打捆及综合利用设备,在生物质能领用领域里原料收储运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以农林生物质发电为例,在项目的运营中,燃料成本约占电厂运营成本的70%,是电厂盈亏的重要因素,燃料的收储运环节成本控制直接影响电厂经济效益。
农作物物秸秆收集、打捆及综合利用设备的效率提升和成本减低,意味着可以带来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经济效益的提升。农作物秸秆收集、打捆及综合利用设备制造引进外资投入,对生物质发电企业燃料成本控制可以说具有一定的意义。
四、生物天然气相关内容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第三部分“制造业”,第(二十一)项“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第308条列入了“生物天然气原料预处理及进料、发酵、提纯、沼液处理装置制造”的内容。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第四部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第395条列入了“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经营”的内容。
生物天然气产业的发展主要依托于传统的沼气行业,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城镇生活垃圾、工业有机废弃物等为原料,经过厌氧发酵生成沼气,再净化提纯为可再生的燃气,其成分和热值与常规天然气完全相同。
虽然我国生物天然气工程生产工艺与装备技术水平已基本能满足国内项目建设要求,但在系统整体效率、稳定性、装配可靠性等方面仍与国外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引进外资投入我国“生物天然气原料预处理及进料、发酵、提纯、沼液处理装置制造”产业,对我国的生物天然气产业装备制造也将会有更大的促进作用。
五、其他生物质能相关内容
1.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第三部分“制造业”,第(二十一)项“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第307条列入了“生物质干燥热解系统、生物质气化装置制造”的内容。
2.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第四部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第383条列入了“新能源电站(包括生物质能等)建设、经营”的内容。
3.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第四部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第386条列入了“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经营”的内容。
4.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第十部分“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第468条列入了“垃圾处理厂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的内容。
六、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内列入了全国22个省的鼓励外商投资内容。其中,9个省列入生物质能发展相关内容。
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8个省,列入内容同样为“生物质能开发、生产、利用”。
云南列入内容为“生物质能发电设备制造”。
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修订提前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鼓励类目录以往修订周期为3-5年,本次修订与上一版仅隔1年,是当前形势下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总的考虑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复杂变化和全球跨境投资下行态势,坚持扩大开放、吸引外资方向,坚持促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并举,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重点增加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中西部地区条目,引导外资投向,提振外资信心,促进外资基本盘稳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